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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发改委将进行半年期检查

金融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5/5/8 8:23:50 文章来源:财经眼

腾讯财经讯(李伟)中国执行了十余年的药品定价直接管理将成为历史。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及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宣布: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将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中国医疗体系多年来饱受诟病,不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旧难以解决。中国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医药分开、理顺药品价格、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漏洞;但药品价格高企、腐败等现象层出不穷。5月5日多部门发布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旨在解决这些顽疾。

背景:零售限价管理已不适应现状

2000年以来,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零售限价)管理。在初始阶段,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零售限价并逐步降低的办法,十多年来开展多次降价行动,一定程度上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发挥了作用。但随着医改的推进,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药品市场充分竞争,公立医院销售药品价格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保控费能力和药品价格市场监管能力也明显增强。

零售限价管理方式本身,也存在明显不适应变化的地方:一是不能及时反映和引导市场供求;二是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功能重叠;三是对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的拉低作用越来越弱。

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规定了500种药品的价格上限,但执行的重点在降价、而非扩大供应,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的药品难题仍难以实现。发改委于2012年开始研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和方案,终形成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5日上午,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要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为目标,限度地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也要有效地规范药品市场的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他将《意见》归纳为四大重点:其一,就是取消绝大部分的药品政府定价;其二,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其三,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其四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执行:发改委仅暂留两类药物定价权

《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发改委实行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零售限价管理,而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药品价格是由发改委价格司管理,2014年,五位价格司官员落马,其中四人曾经分管过药价。药品价格体系改革以避免寻租,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发改委希望,推进药品价格改革要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但有关部门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有关部门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保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一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二是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医保部门要研究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三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四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行为,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监管:价监局启动半年期专项检查

针对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品价格会不会出现大幅上涨的问题,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政策间的衔接,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具体来说,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发改委判断,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5月5日,《意见》公布的同时,发改委价监局也宣布将开始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的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等。

价监局有负责人介绍,为配套改革、平稳市场价格,该局组织了一次约半年期的全面检查,主要针对趁药品改革之机,乱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他说:“我们这次检查也有一些重点,就是目前药品价格放开以后,有些药品竞争还不太充分;还有一些虽然药品价格或药品是竞争充分,但是药品原料供应市场相对集中,也容易形成高价,我们这次重点在这些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检查。”

另外,价监局也会对市场价格变动比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品种和医院进行检查。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等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被从严处罚。发改委也会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会建议取消这些企业入围资格,且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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